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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难得肝胆识友朋(1)



  黑鲁曼历五六六年三月 自由都市 暹罗
  晨风送爽,拂晓的天色,因为厚密的云层,而显得有些阴霾,看来,对暹罗人民而言,今天似乎不是个好天气。
  同样的,对兰斯而言,这天气也的确不好。累了一整天,东奔西跑地到处奔波,现在只想一头钻进被里,蒙头大睡,无奈还有许多事需要考虑,只得红着双眼,静静思索。
  昨天真是非常倒霉,不知所谓地出生入死几次,半分进帐也无,连用的刀都不知道在混乱中丢哪去了,实在是大大亏本的一门帐。
  在一旁,有雪自背包中取出了简陋的炊具,弄来些干柴生火,做起早点来。雪特人习惯流浪为家,这些小本事早是熟手家生,只见他烹砖为茶,融酪成粥,没几下便弄出了几样小点。
  源五郎跟在一旁,卷起袖子帮忙。他此时已换回男装,看上去更是俊美无瑕。因为没有现成的衣服,只得向有雪借,雪特人身材多是矮胖,源五郎穿在身上自然不合,好在那裤子的质材特别,是产于自由都市的一种植物丝所编,具有相当程度的伸缩性,是以源五郎穿上去还不至于闹大笑话。
  最恶形恶状的是花次郎,一点起身帮忙的意愿也没有,大剌剌地躺在地上,鼾声大作。自从昨晚相逢后,这人不是喝酒就是睡,兰斯可以想见这人平时的生活,真是糜烂到了极点。
  在所有人中,最令兰斯感到戒心的,就是眼前的这口睡猪。
  迄至目前为止,这人的来历、身份、意图,完全不明。源五郎尚可解释说是因为无处可去,感念相救之德,所以跟在自己一边。
  可那花次郎又是为了什么?虽不知这人武功深浅,但看他腰间那柄证明骑士身份的光剑,怎样也该比自己为强,兰斯实在有些不懂,这人跟着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
  “喂!开伙罗。”诸般东西调理完毕,有雪出声招呼。
  “好香啊!”花次郎把眼一睁,抢到火堆旁,拿了东西便往口中送。
  “一人一碗,大家别抢。”
  “不公平,为什么那碗比较大”“那碗是我……是我要孝敬给大哥的。”
  没听出有雪语气的转折,兰斯嘿嘿一笑,捧起稀粥便饮,一面打量花次郎的形貌。
  相貌是挺俊的,年纪也应该不大,可惜少了股英伟挺拔的男子气概,两眼中只有因酒而迷的醉意,打扮又邋遢,全身上下除了那柄光剑外,找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显然生活潦倒,不过,尽管神色很是憔悴萎靡,却不像个坏人。既然如此,他为啥像跟屁虫似的不请自来。
  “大哥,您对以后有什么打算?”碗底稀粥将空,源五郎放下碗来,出声发问。
  有雪点头称是:“是啊!大哥,你瞧瞧咱们这伙人,要钱没钱,要粮没粮,个个都是邋遢样,真他娘的是寒酸,这么下去可撑不了几天了。”
  兰斯沈吟不语,却将眼光瞥向花次郎。
  花次郎会意,闷哼了两声,道:“兄弟我呢,作个自我介绍,小姓花,行二,朋友们起个浑名,花次郎……”话没说完,有雪中途插入一句,“你姓花,和长安花家有什么关系。”
  花次郎一愣,嘿嘿笑道:“兄弟我嘛!不在帮派不在会,三江五湖没名位。不过是花家外门一名见不得人的小角色,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就这么轻轻一语带过。
  兰斯问道:“什么长安花家?”此言一出,花次郎、源五郎俱是睁大了眼睛,像瞧见什么不可思议的事物。
  有雪有过一次经验,连忙替兰斯解围,道:“黑鲁曼花家,七大宗门之一,有道是:“珍珠鞍,轻骑马,一日看尽长安花”,就是指黑鲁曼的长安花家。”
  九州大战后,七大宗门趁势兴起,各霸一方,其中,花家以开设牧场,贩卖良马而致富,其当家主更雄心勃勃,将钜额财富投资利用,聘请高人,教育族中子弟,以人才来达成优性循环,如是数代,花家人才鼎盛,挤身当世七大宗门之列,雄踞黑鲁曼西南。
  花家马,名扬天下,而花家武学,更以轻功、腿法驰誉于风之大陆,有鉴于花家势大,天下姓花之人,无不设法攀上关系,好在行走江湖时得益良多。
  然而,花家依照祖规,历代均分长门、旁枝,旁枝的花家子弟传两代后即除名于外门,不再依照族谱命名排行,也算不上是所谓的花家人。花家年轻一代的子弟,均是“风”字辈,花次郎连族名也没有,自然是早给族谱除名的小人物了。
  花次郎道:“兄弟我呢!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天生的资质差劲,学艺不精,靠着几套三脚猫的武功,浪迹天涯而苟活至今,也是趣事一件了。”
  兰斯听得脸上一红,花次郎固然是自我陶侃,但他兰斯又如何不是这样,习武未成,急急忙忙地闯荡江湖,想要出人头地,能够存活至今,非独是趣事,简直是奇事了。
  “至于兄弟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呢!嘿嘿。”花次郎干笑两声,朝源五郎看了一眼,面露尴尬之色,笑道:“说来好笑,昨日在酒楼,兄弟我见这位五郎……嘿嘿!五郎兄弟,那个真是貌美无双,心下神魂颠倒,就这么迷迷糊糊地跟了来,想一亲美人芳泽,哪知……”兰斯、有雪对望一眼,俱是点头,心想女装的源五郎,那个模样的确是人间绝色,也难怪花次郎一见之下,色授魂与,傻呼呼地跟过来了。
  想起来也没错,兰斯依稀记得,从昨晚到现在,花次郎的一双眼睛,总是在有意无意间瞥向源五郎,这么说,这个人果然是……唔!真是危险人物,自己不是那个圈子的,最好还是离他们远一点。这样一想,兰斯不自觉地往后移了移。
  “就是这样,我便跟了来。不怕说与大家知道,小弟的武功是个半调子,高不成低不就,只能靠这家伙骗点饭吃。”扬了扬手中光剑,花次郎道:“最近年月不好,无以为计,恰巧听到几位的雄心壮志,所以厚着脸皮来入个伙,希望共谋一番事业。”
  说着,和身长长一揖。
  兰斯欠身还了一礼,心底却在盘算这些话的真实性。
  花次郎的话是真是假,只有他自己才晓得。是真,那他是个大大的好色之徒;是假,倒也无所畏惧,反正自己这伙人一穷二白,压根儿也就不用担心被图谋些什么。
  “再说……”兰斯朝直嚷着吃不饱的有雪瞥了一眼。要讲不可信任,这大陆还有比雪特浑球更糟的东西吗?
  无论如何,眼下是凑到四个人了。一个盗贼、一个骑士、一个雪特人、一个……呃!人妖,尽管横看竖看,这都不太像是称头的战力,但好歹也算是个集团,有起码的行动能力了。
  一旦组成了团体,兰斯的脑筋就动得很快,离开杭州以后的日子,他并不是无所事事,相反的,借由指挥多次的掠夺行动,兰斯开始学会了谋定而后动,而在召集同志、组织队伍、指挥掠夺的过程中,这名男子发觉自己有着某种水准的领导天份,换言之,他颇能依照团体的特性,而制订出合适的大方向。
  从构成战力的角度来看,源五郎、有雪只是两包巨型垃圾,不可能在实战中帮上什么忙,但是,从另一面而言,源五郎的美貌,或许可以在诱惑敌人、刺探情报上发挥作用,而雪特人的见闻广博,也是个不可多得的助益。这两人都是极有潜力的。
  而主要的战力,就是在自己与花次郎的身上了。
  “可是这样不行啊……”兰斯暗自沈吟。
  姑且不论花次郎是否值得信赖,就算他是真的全力以赴,再加上自己,也不过才相当于一名?级骑士的实力,丝毫没有硬碰硬的可能。
  如果是打劫乡村,或许还有希望,可惜这里是自由都市,城内警备队具有相当的水准,若是贸然行抢,只怕脚还没踏出苦主大门,就给警备队活逮,届时被问起谁是主谋,这雪特人在胡天胡地说书一番,自己的小脑袋就很有机会和身体说永别了。
  至于打劫富商,那更是休提,值此乱世,哪个有钱人不是聘请大批人手当保镖,其中也该有骑士级的人物吧,暹罗虽非繁荣大都,但从另一方面而言,却已是东方家的势力范围,说不定内中有高手埋伏,一举一动都得当心。
  有雪口口声声说要作大案,但是凭现在的实力,尚不足以策定什么好计画,自己对暹罗城的人文也不熟,不晓得肥羊数目,自然更找不到对象。
  唉!讲到肥羊,有什么肥羊肥过昨日那支队伍了,有钱人真是造孽,那些口玉箱子,随便给自己一口……不,半口就够了,怕都有几年的安乐日子了吧,无怪昨日行抢者前仆后继,个个都像发了疯似的。
  想到玉箱子的珠光宝气,兰斯不由得吞了口馋沫,他干盗贼也有好几个月了,见过若干金银珠宝,可从来没想过人间有这等奢华风光。
  “嘿!能掠夺这些财宝,这才是大丈夫所为,打家劫舍不过是三流的盗贼行为,就像扮家家酒,那是根本不值一提的。”兰斯不禁有这样的想法,可是念及东方家高手一招镇住全场的惊人武功,自己拖命个拥睦潜罚□丝趟贾□套孕挠锈偶隆?强诜恃?
  扮猪吃老虎,自己是怎样也吞之不下了。
  “而且,这时队伍也早该上路,追之不及了。”给昨天那一闹,这支迎亲队伍必定加快速度,及早进入东方家腹地,以东方家势力之强,那时便是向天借胆,也无人敢在老虎嘴边拔毛了。
  这头肥羊去了,只得在暹罗城中另找肥羊了,但该怎么找呢?兰斯为此苦恼不已,本来他此行的目的纯为侦察,多生事端实是不智之举,这点他自己也晓得,但不知怎地,心里又有种渴望,很想自己独力做些事出来,证明毋须倚仗团体,他兰斯大爷也能有所作为,好好露脸一番。
  “所以,如果能拿点东西再回去,那是再理想不过了。”这就是兰斯的想法。
  但是许多事不是光想就想的到的。兰斯一面苦思,一面瞥向那群不怎么可靠的伙伴,却见有雪已与花次郎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内容都是风花雪月,言不及义,这是雄性动物普遍的通病,无关种族。
  “可恶,怎么好象只有我一个人在真的动脑筋,这是领导者悲哀的宿命吗?”察觉自己的徒劳,兰斯有些火光,但恼怒中也有几分身为“领导者”的自豪。
  “大哥。”源五郎不知什么时候踱到身旁,微笑道:“光在这里想,想一百年也想不出结果,还是进城看看再说吧!”
  出奇意料地,兰斯发现,源五郎有对好看而深邃的眼睛,而其中,隐然散发着某种智能的光彩,使人为之信服。
  兰斯道:“也对,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啊。”
  站起身来,兰斯大声宣布了其盗贼集团的方向,进城去城门和昨天没什么差别,但警戒却是明显增加了,有较平时多出一倍的警备队,在城门口盘问检查着出入行人。
  “怎么回事,城里又发生了什么事吗?”
  “不晓得,可能是昨天暴动的余波荡漾吧。”
  兰斯点点头,有雪的解释是目前仅有的可能,至于新的数据,就得要入城后再集了。
  有鉴于昨天在城门口,与守备兵发生过殴斗,兰斯取了副假胡子黏在脸上,扮成个随处可见的虬髯汉子。他一晚没睡,眼中满是血丝,甚是憔悴,再扮成这副模样,更是大见潦倒,很似一个千里跋涉的逃犯。
  依足雪特人的规矩,看到别人有新打扮,不分青红皂白都要先夸一番。有雪抢先赞道:“哇!大哥,果然是能者无所不能,天生的英雄人物,怎么打扮都有英雄气概,想不到您用胡子遮去大半边脸以后,模样反而更加威武了,真是让小弟……”“等一下!”
  “大哥有何吩咐?”
  “你说,我遮去大半边脸反而好看。”兰斯两眼一翻,道:
  “那你的意思,是指本大爷相貌丑陋,还不如干脆把脸蒙了,免得吓人是不是?”
  “啊!我……这……”有雪一呆,这才想到马屁拍在马脚上,还来不及更正,已被兰斯狠狠的一拳打在头上。
  见到这一幕景象,源五郎只是微笑。其实,他们这一伙人,花次郎边幅不修,有雪形貌猥琐,兰斯身上的污泥未尽,自己又穿著不合身的衣服,可以说是个个衣衫褴褛,直如难民,寒酸狼狈尚有不及,何来威武之有。
  花次郎没有其它的言语,只是自顾自的猛灌酒。打从他昨晚出现以后,就一直酒不离手,对其他事漠不关心,教人不由得怀疑,临敌之际,他会否在毙命于敌人剑下前,先行醉死。
  四人依次序经过城门,守备兵一一盘问,到了兰斯时,守备兵瞧了他一眼,尚未问话,忽然脸色大变,向同伴处跑去。
  兰斯大感不妙,这守备的眼神他很熟识,凭着职业直觉,兰斯当然知道那是看到了犯人的眼神。
  有雪凑近身来,低声问道:“大哥,怎么搞的,不会是案子发了吧!”
  “我也奇怪。”兰斯含糊应了一句。其实他自己也大感奇怪,几个月来,是做了些抢劫案,但那都是在黑鲁曼边境,与这里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而且规模也都仅止于地方盗贼,怎也不会弄至被国际通缉啊!
  再说,自己为了避免这类困扰,还特别化了妆,也没有理由被人认出,怎么这守备兵一见他就好象见了江洋大盗,这就委实令人不解了。
  源五郎道:“大哥,我瞧情形不大对,趁早脱身吧!”
  兰斯点头道:“没错,大家快点入城。”说着,却是一把扯过有雪,不让他有叫嚷的机会。雪特人的记录不良,倘若他突然发挥起民族劣根性来,那后果可是大糟特糟。
  花次郎嘟囔道:“不过是群守城兵,有什么好怕的呢,退却对骑士来说是种侮辱啊!”但是因为团体中的非骑士占大多数,这名醉眼惺忪的骑士也只得跟着偷跑。
  四人混在出城的人群中,蹑手蹑脚地出了城门,有雪回头探望,确定没有他人跟着追来,心下大定,长长吁了口气。
  “呃……大概是我们太敏感了吧!”兰斯打了个哈哈,正要说话,却闻后方一声沈闷巨响,城楼上拉动绳索机阀,两扇城门缓缓地关了起来。已进城的民众被赶的四处奔走,还没来得及进城的民众大声呼叫,想趁缝隙挤进来,却给兵丁挡在门外,情形乱成一团。
  事情发生的突然,兰斯脑筋一时转不过来,还想庆幸自己动作快,进城的早,源五郎在旁低声道:“不好了,大哥,这是瓮中捉鳖啊!”
  兰斯随口应道:“什么瓮中捉鳖?”说到一半登时省悟,对方定是怕擒拿不成,反给自己逃出城去,抓拿不易,所以故意放自己入城,再关上城门,断绝后路,好来个“囊中取物”。
  一想通这道理,兰斯登时大叫不妙,道:“不好,大家快跑,官兵马上要来了。”话虽如此,兰斯仍摸不着头脑,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大案子,能闹得这么劳师动众。
  四人狂奔而去,没跑过几条街,刚跑到条十字路口中央,只听得一声呼哨,人马声哗动,数十名守备兵自街头街尾窜出,潮水似涌了过来。
  “抓拿淫贼。”
  “莫走了那淫贼,捉到了重重有赏。”
  “小心,上头说这淫贼的武功厉害,可别给他跑了。”
  呼喝声中,四人已被遥遥围住,困在中央,守备兵似是顾忌四人反扑,并不一下挤上,只是慢慢逼近。有雪脸有惧色,推推兰斯,道:“老大,怎么你平常做的是这等买卖?”
  兰斯道:“别胡扯,这事与我无关。”他兰斯大爷最多也不过拦路行抢,至于掳劫妇女,虽然平日反复想过好几遍,但因为被人盯的紧,连摸摸手的机会也没有,何来淫贼之说。
  不是自己,当然也不会是雪特人,那最有可能的人是……?
  没等兰斯开口,花次郎从葫芦中喝了口酒,横了兰斯一眼,冷然道:“不是我。”
  “不是你。也不是我,更不可能是这猫眼浑球。”兰斯把掌一拍,道:“五郎,你老实招来,不要连累兄弟们,你是不是有奸淫良家妇女过啊?”
  源五郎一呆,正不知该怎么答话,有雪怪叫道:“大哥,你别开玩笑了,凭五郎那副样子也能奸淫良家妇女?他是被良家妇女奸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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