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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利达教授来信的那一天是年初五。利达教授是我所认识的人之中,最不通世务的一个。而且,除了本身的专门知识,其生活上的事,如同婴儿一样。他是一个出色的植物学家,毕生在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研究当地的植物。有一个时期,我因为对植物的“感觉”极有兴趣,曾经远赴他的实验室,作他成了好朋友。 利达教授从南美的来信,看了有点令人啼笑皆非:“小儿柏莱,留恋尼泊尔,不肯回来,请就近找他回来。”这个不通世务的植物学家,多半以为我住在亚洲,尼泊尔也在亚洲,所以有“就近找他回来”之请,却不知道我住的地方和尼泊尔相距没有一万里,也有八千里! 我看完了信,交给妻子白素,白素笑了笑:“人家叫你的事,你总要做到的!” 我摇了摇头:“他这个要求不近人情,我会回信告诉他,尼泊尔离我住的地方很远。而且,我只不过在前年前见过那位柏莱先生,当时他十五岁,西方青年爱耽在尼泊尔不肯走的,大都是嬉皮士,长头发,长胡子,我根本没有法子从上万个嘻皮士中,认出他的儿子来!” 白素笑眯眯地瞅着我,并不表示意见,她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意,尽管口中说不去,但是心里,早已经打好了如何采取行动的主意。我只好摊了摊手:“好吧,我就替他去走一遭,将那位柏莱先生找回来。多则十日,少则七天,一定回来!” 白素又耸了耸肩,不作表示,我也没有再说什么。到尼泊尔去找一个人听来不很容易,但是对我来说,还是小事一桩。我也不写回信因为利达教授所住的地方十分偏僻,一个月也收不到一次信。我想,人找到了,逼他回去,比写信要快得多了! 第二天我就离开了家,只带了很少的行李,白素特地在我的行李中塞了一条毯子,那是准备给我到了尼泊尔之后披在身上,效法那些整天抽大麻、练“沉思”的嬉皮士之用。 航机在印度的几个地方略停,就直飞加德满都。到达目的地之后,我先在酒店安顿了下来。别看尼泊尔这个小地方,加德满都也有它进步的一面,酒店的设备,应有尽有。稍为休息了一下,向酒店的经理问明可几个嬉皮士聚集的地方,就开始找人。 第一天,没有结果。第二天,也没有结果。 第三天,我驾着一辆租来的吉普车,驶向近郊的一座古庙。天气相当冷,远处雪山巍峨,我将衣领翻高,扣紧,在不平整的道路上驾车疾驶,忽然看到前路上,有一个身形矮小的尼泊尔人,站在路中心,双乎挥动者,大声叫襄。当我紧急刹车之后,车子离他大约只有五六尺距离。 我心中咒骂了一声,瞪着那个尼泊尔人。那家伙却若无其事,笑嘻嘻地走过来。他的样子很普通,有着山区生活的人那特有的粗糙皮肤和皱纹,以致很难辨出他的真实年龄。我一停下车,那家伙用十分生硬的英语迎了上来:“欢迎!欢迎你来到尼泊尔!” 我心中不禁又好气又好笑,这家伙,他自以为是什么人?是尼泊尔的国王?我只是闷哼了一声:“什么事?” 那家伙听我一问,立时装出了一副十分神秘的姿态来,向我凑近了些,如果不是在这时候我伸出了手,阻止他的进一步行动,他一定会爬上车来了。他右手抓住了支撑车篷的铁杆:“尼泊尔是一个古老的国家,先生,远比你想像中远要古老!在这个古老的国度中,可以说到处全是宝物,只要你识货的话 他才讲到这里,我已经明白是怎一回事了!这家伙是向游客兜售“古物”的那种人!所以我毫不客气地伸指在他的手背上一弹,那一弹,令得他像是被蛇咬了一口似地缩回手去,瞪大了眼望着我。我立即大声道:“我不识货,你去找别人吧!” 我一面说,一面又已发动了车子。那家伙有点着急,拉住了车子不放:“先生,我有的是真正的古物,古得没有人能说出它的年代来!先生!” 他在说着的时候,我已经发动了车子,向前驶去。他仍然拉着车子不肯放,神情也极其焦切,跟着车子在跑,语音也愈来急促:“先生,那件古物,你一看就会喜欢……我的名字叫巴因,就住在前面的村庄里,你什么时候有兴趣,可以来找我!” 当他讲到最后几句话的时候,因为我早已将车子加快了速度,他奔跑的速度没有法子追得上,所以松开了的,一面跑,一面还怕我听不到,所以直着喉咙在喊叫。 我根本连头也没有回,而且对这个尼泊尔人,一点兴趣也没有。这种向游客兜售“占物”的把戏,以各种方式进行,如果说我会上当,那才是天下奇闻! 车子继续向前驶,不多久,我就将这个尼泊尔人完全忘记了。一小时之后,车子到了那座古庙的前面,我在离庙门还有一百码处就停了车,抓起了一只早就准备好的皮袋,向前走去。 那座古庙的建筑十分辉煌。往日,一定有过它极其光辉的日子。但是现在看来,实在是太旧了,旧得它原来是什么颜色的也无法辨认,看去是许多深浅不同,给人以极度残旧之感的棕色。 庙门外是一个相当大的广场,长满了杂草,一簇一簇于黄的枯草,正好被在庙门外晒太阳的嬉皮士用来作天然的坐垫。 我一一面向前走去,一面仍像以往两天一样,高举着手中的皮袋,大声叫道:“柏莱·利达!柏莱·利达是不是在这里?” 嘻皮士认为他们自己与众不同,像我这样子和他们打扮神情不同的人,如果和他们打招呼,一定是十问九不理。可是手上抓一个这样的皮袋,那就大不相同。因为这种皮袋是当地人要来放大麻的,而大麻正是这种人绝不可以少的!我的举动,看来就像是在找柏莱·利达这个人,替他送大麻来了,那当然会引起他们的兴趣。 果然,我才叫了两次,所有人的目光全向我望来。一个胡子和头发完全纠缠在一起,连面目都分不清的大个子,摇摇晃晃,向我走了过来,从一大蓬胡子之中,吐出了含糊不清的声音,道:“你找谁?” 我重复了名字一次,那大个子指了指他自己,说道:“我就是!” 我笑了笑:“请问,你父亲叫什么名字?” 那大个子眨了眨眼,答不上来,我挥了挥手令他走开,那大个子居然想伸手来抢我的皮袋,被我一抬脚,在他小腿上重重踹了一下,痛得他怪叫着,弯下身来。立时又有几个人向我围了上来,声势汹汹,可是没有什么特别的行动。 我一面向前走,一面又叫着柏莱的名字,又大声宣布:“谁能带我找到他,这袋东西的一半是他的!”这样的“赏格”显然引起了他们的兴趣,一阵阵交头接耳声传来,又有几个人奔进庙去,不一会,更多嬉皮士,男女都有,从庙中涌了出来,七嘴八舌地向我问了很多问题,可是没有一个人知道柏莱在哪里。 我心中暗叹了一声:倒霉,只怕这一天又要白费了。幸好这座庙,看来历史悠久,倒可以不虚此行。那些嘻皮士还在向我纠缠,被我大喝一声,又伸手推倒了三四个身形高大的,其余人才渐渐散了开去。 我向庙中走去,尼泊尔的庙,建筑体制大致相同,和中国古庙的深遂不同,给人的感觉是神秘而浅窄。可是这座古庙却不大相同,一进门,一个天井之后,就是一个相当大的大殿,在大殿两侧,都有门通向内。我随便拣了一扇门走了进去,那是一条相当长的走廊,两旁的墙,全是木质的,上面满是浮雕,可是残缺不堪,几乎凡是可以弄下来的部分,都叫人弄走了。 走廊中十分阴暗,我一直向前走着,来到了走廊的尽头,才看到另一扇残旧的木门。 正当我要推开那道木门之际,我听得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人喘着气,向我奔了过来。我转过身来,看到是一个身形矮小的嘻皮士,他在我面前停下:“先生,你在找柏菜?” 那矮个子仍在喘气:“柏莱·利达,有一个父亲在南美洲的柏莱?” 我松了一口气:“就是他,你可以得到酬报!” 走廊中的光线很黑暗,直到交谈了几句之后,我才看清了那嘻皮士的面貌,他看来年纪很轻,虽然头发很长,可是胡子却稀稀落落长不齐全。从他的神情来看,并不像是在撒谎。当我说他可以获得酬报之后,他咧大了嘴:“柏莱是一个怪人,他没有朋友,据他说,他只将自己的名字告诉过我一个人 我不耐烦听他叙述他和柏莱之间的关系,所以打断了他的话头:“你带我去见他就是!” 那矮个子点了点头:“你有车,我可以带路!不过……不过……” 矮个子好象还想说些什么,可是我因为已有了柏莱的下落,所以十分兴奋,不等他讲完,就急急向外走去。 矮个子急忙跟在我的后面,一到了走廊外面,那群嘻皮士又挤了上来,好不容易才推开他们到了庙外,上了车,由矮个子指路,我驾着车,驶出了大约十多里,来到了一条十分荒凉的河边。那河的河滩上全是乱石子,在冬天,河水很浅,附近非但没有房屋,而且连一点有人居住的迹象都没有,我心中不觉十分愤怒,转过头来盯着那矮个子:“柏莱呢?在什么地方?” 我已经准备好了,一当那矮个子有什么应对不善之处,我就一拳将他打下车去,并且将他独自留在那荒凉的河边,以惩戒他骗人之罪。 可是。矮个子的回答,却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伸手向河边一堆拱起的乱石一指;“柏莱就在那里,一个月前,是我亲手将他葬下去的!” 当时我真的呆住了!这是我绝对未曾料到的事!我要找的人,已经死了!我不知自己呆了多久未曾出声。那矮个子却已经下了车,来到那一堆石子面前,迎着风,长头发飘动着,用一种十分伤感的语调道:”柏莱,你好,你到达目的地了没有?为什么我一直没收到你的信息?”我走了定神,也下车来到了那堆石子之前。矮个子还在哺哺自语,“辛尼看你来了,你究竟是不是已经达到了目的?你——” 我听到这里,实在忍耐不住,大声道:“帮我将这些石子搬开来!” 那矮个子怔了一怔,我又厉声道:“辛尼,听我的话,快动手搬石子!” 辛尼又呆了片刻,才不出声,抿着嘴,用力将石块搬开去,我也帮助他动手一起搬,不一会,堆在地面上的石块全已搬开。石块下的土质很松,我从车上取下了一条铁杆,掘着土,不多一会,就看到了我要找的人:“柏莱·利达。” 我用手拨开了尸体上的浮土,整个尸体,用一幅旧毯包裹着,尸体已经腐烂了一大半,有一股极其难闻的臭味,冲鼻而来。而且当我用手拨开浮土的时间,许多头地鼠,闪着惊惶的目光,吱吱叫着,四下散逃开去,这种情形,实在很令人恶心。 我取出了一条手帕,包住了口鼻,然后揭开那幅旧毯,看到尸体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我一眼就看到尸体的右腕上,有一双银镯子,我俯身将银镯子取了下来,镯子上刻着“柏莱·利达”的名字。而且,这双银镯子我曾经见过,镯上刻有南美印地安人的图案,是柏莱的父亲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这个躺在那样冷僻河边的尸体,就是柏莱,那是毫无疑问的事了!刹那之间,我心中十分感触,我在想,我应该用什么方法去通知利达教授,他才不至于太过伤心,看来,我又得上南美去走一次了! 我当时想得十分出神,以致连辛尼是什么时候来到我身后的也不知道,直到他忽然开口,向我问了一句话。他问道:“先生,柏莱……他死了么?” 我陡地转过身来,在那片刻之间,我有一股不可遏制的恼怒。这种恼怒,当然是由于辛尼这个愚蠢之极的问题而来的! 一个人的身体,埋在地下一个月,已经大半腐烂了,他还在问这个人是不是死了! 我一转身来之后,双手齐伸,抓住了他的双臂,先用力将他的身子摇了几下,然后大声喝道:“你看他死了没有?如果这样子还可以不死,你要不要试一试?” 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辛尼被我这样粗暴地对待,可是他的神情却既不发怒,也不惊惶,只是显出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哀,哺哺地道:“本来是该我的,可是我争不过他,我一直争不过他,所以被他抢先了!” 我听得辛尼这样说,不禁呆了呆。这两句话,我每一个字都听得明明白白,可是整句话的意思,我却全然莫名其妙!我道:“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辛尼的目光却一直停留在柏菜的尸体上:“我再问你一次,柏莱是不是死了?” 又是那个令人恼怒的蠢问题!可是这时候,我却看出事情一定有古怪的地方,辛尼一定知道一些有关柏莱之死的秘密,如果我再发怒,他可能永远保守这个秘密,不再说出来。 所以我居然并不气,反倒用一个更蠢的回答,来答复他那个蠢问题,我说道:“是的,他死了!” 在听到了我的回答之后,辛尼的神情,突然变得激动起来,声音也有点发颤:“他……真的死了?一点有生命的迹象都没有了?他……在骗我?还是我们两人犯了什么错误?如果……他死了,那么,算不算是我杀他的?你说,先生,算不算?” 我本来就觉得辛尼的神态十分奇特,讲话也有点语无伦次,可是却无论如何,也料不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刹那之间,我觉得事情远较我想像之中来得严重,我的脸色一定也变得十分难看,因为辛尼在向我望了一眼之后,不由自主在向后退去,我怕他就此逃走,是以他一退,我立时一伸手,抓住了他的手臂。 辛尼一被我抓住,立时失声叫了起来:“那不能算是我杀他的,不能。” 辛尼的神情如此慌乱,以致我不忍再对他厉声呵责,但由于他在不断挣扎,所以我也并不放开他,只是用另一双手在他的脸上轻轻拍两下:“镇定点,辛尼,镇定点,你做了些什么?”我还怕他不明白我的意思,又补充了一句:‘你对他做了些什么?” 辛尼吞了一口口水:“没有什么,在他……这里……”他先指柏莱的尸体,又指了自己左乳附近的位置,继续道:“刺了一刀!” 辛尼所指的那个部位,正是一个正常人的心脏部分!而辛尼说“只不过在他这里刺了一刀”,“只不过”!辛尼真是杀人凶手,柏莱是他杀死的了! 事情发展到这一地步,那是我无论如何料不到的。辛尼自称是柏莱的最好朋友,可是他却在柏莱的心脏上刺了一刀,杀死了柏莱! 刹那之间,我的脑筋十分混乱,想到了很多事情,自己以为已抓到了一点头绪。辛尼是嬉皮士,柏莱也是。嘻皮士之间,有很多肮脏的。不但是吸大麻,性关系混乱,也有不少嬉皮士是同性恋者。 我初步料定,辛尼和柏莱可能有同性恋的关系,而因为某一原因,辛尼将柏莱杀死了!而且从目前的情形来看,辛尼的精神状态,在一种十分混乱的情形之中。 当我在迅速思索之际,辛尼又连问了几次:“算不算我杀了他?” 我吸了一口气:“你说呢?” 辛尼苦笑了一下:“我和柏莱是同学,我们都是学医的,我们全知道,在这里——”他又在那部位指了一指:“若刺上一刀的话,一定可以达到目的!” 我再吸了一口气:“是的、你达到了目的,你杀了柏莱!” 我这样说,是完全根据辛尼所讲的话而作的结论。而且这个结论。可以说是再正常也没有,叫任何人来下结论,都是一样。 可是辛尼一听了我的话,却发出了一下惨叫声,整个人都发起抖来。他的这种神情,我看在眼里,也觉得十分难过,辛尼和柏莱都是一个世界著名大学的医科学生,很可以有点成就。可是一个显然神经不正常,而另一个则成了他神经不正常同伴的牺牲品。 我叹了一口气,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变得缓和:“辛尼,你杀了柏莱。在文明社会中,杀人是要付代价的,我看你的神经不很正常,你可能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但无论如何,你一定要跟我到警局去!” 当我说话的时候,辛尼看来像是十分用心地听着,但当他一听到我要他跟我到警局去之际,却突然发了狂——我说“发了狂”的意思,是他在刹那问,突然做出了如同发狂一样的动作来,而不是有确凿的证据说他真是发了狂!他陡地一挣,竟将我的手挣脱,然后极快地转身便奔。 我当然立即扑了过去,我的动作也算得快疾,可是辛尼的动作更快。我一扑上去,只抓到他身上所穿的一件皮背心。正当我以为已经抓到他之际,他双臂向后一伸,将皮背心脱了下来,继续向前奔去。 我再向前追,可是已经慢了一步,他直奔向我租来的那辆吉普车,一跃上车,一上车就发动了车子,我拼命向前奔着,在他发动车子的一霎间跳起来,伸手抓住了车后的铁板。 可是我还未曾来得及跃上车,辛尼已经用力踏下了油门,车子向前直冲而出。河滩上全是大小不同的石块,车子几乎是跳向前去的,颠簸得极厉害,不到半分钟,我已经被车子抛了下来。我忍着疼痛站起来时,辛尼已经驾着车于疾驶而去了! 我呆呆地站着,一时之间,又惊又怒,不知如何是好,大声骂了儿句,开始考虑我的处境。我离那座古庙,至少有七十公里,来的时候,一路上十分荒凉,根本不见人烟,也就是说,我要找到交通工具,至少要步行十小时左右! 想到这里,我不禁苦笑了起来。而且我还担心的是,辛尼曾杀了一个人,如今他的情绪又在极度的激动之中,是不是又会杀人呢?如果他再去杀人的话,那可以说是我的疏忽。我必须尽快采取行动才是! 我不再呆立下去,奔回柏莱的尸体之旁,胡乱用石块将他的尸体遮起来,就开始步行。 由于有相当长的距离需要走,所以我以不急不徐的步伐前进,以保持体力。好在沿途都有不少小溪,溪水很清冽,可以供我解渴。 我一直向前走着,希望可以遇上一两个人,可是一直到天色渐渐黑了下来,所经之处,仍然是同样荒凉,天色很快就完全黑了下来,当黑透了之后,我发现左边,约莫一里之外,有火光在闪耀。 向左走,并不是我归途的方向,我的目的是尽快赶回加德满都去,和当地的警方联络。可是这时候,我实在渴望遇到一个人,这个人或者可以帮助我,而且那簇灯光看来并不是很远,所以我就改变了行进的方向,向那簇火光走了过去。 十分钟之后,我就看到那亮光是灯光,灯光从一幢孤零零建造在荒野中的石屋的一个小窗子中透出来,当我来得更近的时候,我看到这幢石屋虽然小,但是却建造得十分坚固。所用的石块,全有一尺见方,而且切割得极其平整,和一般石屋所用的石块,全是粗糙而不规则的大相同。 我还未曾走进那石屋,已经觉得这间石屋有其独特之处。因为要将坚硬的花岗石,切割得如此整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也正因为心中觉得奇怪,所以来到石屋前后,我伸手在石屋的石块上摸了几下。一摸之下,心中更是奇怪,那些石块看来不但平整,摸上去更是光滑无比,显然经过细心打磨。 我对于聚居在喜马拉雅山下的尼泊尔民族,多少有点研究,尼泊尔人绝不是做事那样有耐心和讲究的人,这石屋,我想,多半是英国人统治尼泊尔时所建造的。 我一面想,一面转过了墙角,找到了门,门关着,我伸手敲了几下,门发出金属碰击的声音,那是一扇铁门,然后我问道:“有人吗?” 我连问了两遍,没有人回答我,我试着推了推门,门竟被我推了开来。门一推开,我就走了进去,自然也看到了屋中的情形。 当时,我真正呆住了。 黄金屋--http://snowboy.yeah.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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