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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地去人类从未到过的地方!” 喜爱看电视片集《星空奇遇》(Star Trek)的朋友,必定熟悉这一句充满豪情的说话,因为它来自《星空奇遇》每一集开场时的一段独白: “太空,是神秘而奇妙的。太空船‘冒险号’和它的船员,花了五年的时间,去探求太空中新的生命、新的世界和新的文化,勇敢地去人类从未到过的地方!” 伴随着这开场白的,是“冒险号”在太空中疾如流星的纵横驰骋。比起同时期的一些科幻制作,其中的太空船还是用线吊着飞行。这套科幻片集的特技效果先进,单是序幕便已令人赏心悦目。 虽然我没有件过正式的调查统计,但亦颇敢肯定地说:自有电视以来,重播次数最多的电视片集,非《星空奇遇》莫属。笔者于一九八零年底在英国时,这片集已是第七次重播,而且受观众欢迎的程度,竟比一些新摄制的片集尤有过之。最近,笔者跟一位美国朋友谈起这片集,她说已数不清在美国重播了多少次,只知受欢迎的程度仍不臧当年。 随着这套片集的广受欢迎,自一九七九年以来,已先后被搬上银幕四次之冬。它们分别是《星空奇遇》(Star Trek-The Motion Picture,1979)、《大汗的愤怒)(The Wrath ofKhan,1982)、《魔宫龙虎斗》(The Search for Speck,1984)和《回到地球》(The Voyage Home,1986)。四套电影都曾在香港上映。 《星空奇遇)英文名称原意是“星空中的旅程”,片集的内容,正是叙述太空船“冒险号”一次又一次惊险而又奇异的探险历程。这套片集的成功,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不能忽视的,是喜爱探险和追求新奇正是人类的天性。去人类从未到过的地方!那是何等豪迈的气概啊! 人类天生便有探险的精神,以探险为题材的故事,是各种故事在人类文化中起源最早的一种。在朦胧古远的洪荒时期。每当红日西沉,簧火高烧之际,我们的祖先在狩猎归来后,对着跳跃的火焰和同伴们凝神的面庞所说的,大多是探险的故事。这些故事,不少可能是他日间四出狩猎时的经历,但更可能是加添了不少渲染和夸张的缕述,或纯粹是想像和虚构。但无论怎样,这类故事万千年来都深深地吸引着人们的心灵,因为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好奇:过了出的背后又是甚么? 今天我们所认识的科学幻想故事。虽是各种故事中最年轻的一种。但与源流最为久远的探险故事,却有着深厚的渊源,有时甚至难分彼此。涉猎过科幻小说的读者都会发觉,在这些作品中,很大部分都有探险的成份,例如著名的《二零零一太空漫游》(200lA Space Odyssey,1968),虽以外星文明影响人类进化为主题,但故事的骨干。仍是一次探索未知领域的历程。 但在另一方面,中国小说《西游记》、希腊史诗《奥德赛》以及阿拉伯故事《天方夜谭》中的《辛巴历险记》等,虽然都是有名的历险故事,却不能称为科幻。究其原因,科幻是“科学”加上“幻想”;而以上的故事。幻想固然丰富,科学却是缺虞。故不能与真正的科幻混为一谈。真正的科幻探险故事,必须有一科学的大前提,而情节的推展,也必须尽量合乎科学与逻辑。 在古代的探险故事中,最先带有点科幻成份的。首推公元两世纪希腊作家卢西安(Lucian)所著的《真实的历史》(True History)。在这篇著作中,卢西安以丰富的想像力,描述一-艘船被巨大的水龙卷送到月球上去。而船上的人,则彼牵涉入一场月球帝国和太阳帝国的战争之中。以今夭的眼光看来,书中很多地方当然不符合科学,但卢西安假设地球以外还有别的世界、别的居民,而又没有引入鬼神和法术等观念,在当时已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了。 然而,正如古希腊的其他成就一样,这种先进大胆的想像被埋没二十多年,要到十七世纪。才再有关于月球探险的著作而此。其中较著名的有开普勒(Johannes Kepler)的《梦游记》(Somnium,1634)、戈德温(Francis Godwin)的《月中人》("The Man in the Moon,1638)、以及德伯杰勒(Cyranode Bergerac)的《月球邦国的世界》(States and Empiresof the World of the Moon,1650),其中最后的一部,首次提及以火箭作为太空探险的工具。 不过,以上的作品仍是个别的、孤立的,未能构成任何潮流。探险小说要到了科幻鼻祖凡尔纳(Jules Verne)的手里,才真正与科学幻想结合而大放异采。 凡尔纳的作品。绝大部分都以探险故事的形式出现。由他的处女作《气球上的五星期》(Five Weeks on Balloon,1851),到《地心探险记》(Journey to the Centre of theEarth,1872)、《从地球到月球》(From Earth to Moon,1865)、《海底二万里》(Twenty Thousand Leagues underthe Sea,1890)等脍炙人口的作品,都是结合了探险和科学臆测的佳作,其间上火人地以至邀游大洋深处,可谓无所不备;而独特之处。乃在于凡尔纳的科幻构思皆深深她恨植于已知的科学事实,并在书中引用了大量的科学常识,使人惊讶而信服。 相比之下,现代科幻小说的月一位奠基者威尔斯(H.G.Wells),其作品的探险成份则较少,也比较次要。他两本较为著名的探险小说《时间机器》(The Time Machine,1895)及《最先抵达月球的人》(The First Men in the Moon,1901),其成就也不在于探险的描述,而在于背后的社会意识。 很多人都知道,顶顶大名的侦探福尔摩斯,乃英国一位医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笔下所塑造的人物。比较少人知道的是,在科幻小说的世界中,柯氏也占有小小一席位。这是由于他在一九一二年写了《洪荒世界》(TheLost World)这本异常成功的探险小说。小说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固执得可爱的查林杰教授(Professor Challenger)。他为了证实自己的一个理论,带领探险队深入南美洲的森林,终于在一个隐蔽的高原上,找到了一个他理论中的失落世界:一个在进化上停滞了,故此仍居住着各种史前巨兽和人类的洪荒世界。为了说服学术界的同行,他把一只翼手龙带回文明世界,并在一次会议中放到演讲厅去。在一片混乱之中,先前为人所嘲笑的理论,终于得到彻底的胜利。 随着科学的进步,飞机和人造卫星的观测已遍及地球上每一个角落,“存在着未为人知的失落世界”这一浪漫臆测已再无处容身。不论是地心、海底还是蛮荒丛林,都不能再成为探险小说的背景,柯氏的《洪荒世界》可说是这一方面的未响。但正如卢西安早于二十年前使指出,我们这个世界只是众多世界中的一个,更大的探险正在我们头顶上的天空等待着我们。 十九世纪末。“太空飞行之父”齐尔考夫斯基(Konstantin Tsiolkovsky)这样写道:“地球是人类的摇篮,但一个人总不能永远留在摇篮里。”的确,人类未来的探险事业,也就是星空探险的事业。多少年来,科幻小说作家以高度的想像,在这广阔的领域上写出了众多出色的作品。就以中文科幻为例,扬子江于六十年代初写的(天狼A-001号之谜)和邓文光的首部长篇小说《飞向人马座》(1979)等,都以星际探险为故事的主题。 但不论是关于太阳系内各大行星的探索,还是关于太空深处的星际探险,都要求作者和读者对天文学有一定的认识。事实上,在各门科学之中,天文学与科幻创作的关系最为密切,因为人类未来的历史。必以整个星空为舞台,故此就是小说不以星空探险为直接的主题,也往往间接地用到不少天文学的知识。若对天文一窍不通而阅读科幻小说,就如对中国历史一窍不通而阅读武侠小说般趣味大减。 为此,我不打算大量地介绍现代科幻以星空探险为题材的作品,一来这类作品太多,二来它们之间除与探险有关外,并无一个贯串的主题;相反,我愿趁这机会,以科幻的角度,谈谈有关的天文常识,继而探讨人类探索或征服宇宙的可能性。 先从我们的家乡——地球——说起。地球是太空中一颗细小的行星,它不停地环绕着太阳这颗恒星运行,环绕一周的时间就称为一年。在科幻小说里,常常会用到“星球”这个名词。但我们可要小心。有时我们把太阳和地球都叫作星球,但两者却是截然不同的天体:前者是恒星,是质量大兼会自我发光发热的天体;后者是行星,是质量小得多而且靠反射恒星的光芒才会发后的天体。恒星基本上是一团温度极高的气体(严格来说是电浆体),没有固体的表面。行星则分两大类,一类是石质的、有固体表面的,如地球;一类是气态的、没有坚实表面的,如木星。但无论是石质或气态的。温度都比恒星低很多,以我们日前所知的生命形式,不可能存在于恒星之上。而在行星当中,也以石质的较为适宜生命的发展,虽然有人推测在气态行星的浓密大气中,可能有浮游的生物存在,但很难想像这些生物能够发展出高度的科技文明。其中的例外是阿西莫夫(Isaac Asimov)的短篇《不是定论》(Not Final,1941)。 “星球”这词的意义既是如此混合不清,本应取消不用的,无奈这词的使用已根深蒂固,短期内我想是难以取缔的。我们读时依据文义,小心分清便是。例如“太空船降落到星球的表面。”我们应该知道所指的是行星;“探险队发现这颗星球有十二颗行星环绕着。”我们应该知道所说的是恒星。 一个晴朗无云的夜里,我们抬头仰望璀璨的星空,除了五颗外,每一颗都是像我们的太阳一般,自行发光发热的恒星。至于例外的那五颗,则是跟地球一样,环绕着太阳运行的金、木、水、火、土五颗行星,这五颗行星,加上地球,再加上天王星、海王星和冥王星三颗,便构成了我们的太阳系。只是最后的三颗,因离我们太远,一般不能为肉眼所见。 太阳系中这九大行星,距离太阳的次序是:水、金、地、火、木、土、天王、海王、冥王。其中在火星与木星之间有所谓小行星带,那是出数以百万计大小不一的石块所组成的一个区域。此外,还有中间闯进太阳系的内围,拖着长长的尾巴的气态天体——彗星;它们质量小,轨道不规则,有周而复始地环绕太阳的(如哈雷彗星,周期约为七十六年,一九八六年是它于本世纪最后的一次回归),也有一去不复返的。 了解到天体的分类和性质之后,让我们来看看对探险家最为重要的一点:距离。曾经在沙漠或草原上生活过的人,或是曾经在海上航行多日仍不见岸的人,都会深深地感到大地是多么的辽阔,地球是多么的巨大。以我们这些日常的经验,实难想像在宇宙的尺度来说,地球是如何的渺小及微不足道。在凡尔纳的年代,八十日已是环绕世界的最短时间,但今天的太空船,只需个多小时便可环绕地球一周。当然,面对太空的遥远距离,人类的太空船仍是慢得可怜的。离我们最近的天体是月球,但离地球已有三十个地球直径般远。“太阳神”太空船以每小时一万二十公里的高速,也要三天才能抵达。 至于地球离太阳的距离,则是地月距离的四百倍,若以“太阳神”太空船的速度,则要飞上三年多才能跨越! 在研究太阳系内的距离时,日地之间的距离是一个很方便的计算单位,我们称之为一个天文单位(一亿五千万公里)。以这单位把九大行星和太阳的距离列出,我们有如下的结果:水星○·三九、金星○·七二、地球一·○、火星一·五二、木星五·二○、土星九十五四、天王星十九·二、海王星三十·一、冥王星三十九·五。 要领略太阳系的大小,让我们来建造一个太阳系的模型。若我们以一个篮球来代表太阳,由于太阳的直径比地球大一百零八倍,因此地球只能用一颗沙粒来表示。而且要放到离篮球三十公尺的地方。用上述的数值,我们可以把其余的八大行星按比例安放在适当的位置。我们会发觉,最远的冥王星要安放在离篮球一·二公里的地方!太阳系的辽阔。由此可见一斑。 可是,在太阳系以外,是广袤得更加令人难以想像的星际空间,不论是公里还是天文单位,都远远均不敷应用。在天文学——也在科幻小说——中,常用的单位是光年或是秒差距(parsec)。 光是宇宙中最快的传讯者。光速的每秒三十万公里是宇宙中最大的速度。表示极大距离的方法之一,就是以光在一特定时间所定的距离作为单位,若我们把时间定为一午,便得出了“光年”。 因此,光年虽称为年,却不是时间的单位,而是距离的单位——光在一年内所走的距离,只是至今仍有很多人对这混淆不清。 秒差距的定义比较复杂,我不打算在此解释,我们只需知道,一秒差距约等于三.二六光年。若需要用到更大的单位,我们还可以有千秒差距(kiloparsec)和百万秒差距(mega-parsec)等。 回到星际问的距离这个问题。太阳所发出的光,需要八分钟才抵达地球;要抵达冥王星,则需要五小时多。但在离开太阳系的范围以后。却要在茫茫的太空中奔驰约四年多的时间。才有机会遇上另一颗恒星!也就是说,离我们最近的恒星。距离他在四光年以上。 星际问的距离确实大得惊人。就学一些邻近的恒星为例:著名的天狼星离我们八·七光年、织女星二十一光年、牛郎星十六光年,而北极星则更是四百光年之遥。 如今大家应该明自,早些时我曾说过,天空中的每一颗星,都是有如太阳般的庞大天体,但为甚么看起来,都只是一个个微弱的光点呢?理由十分简单,就是它们离我们实在太远了。 事实上,我们晚上看见那好像数不尽的星辰,都只是太阳的近邻距离都在一千光年以内。更远的因为太暗了,肉眼看不到。凭着望远镜的帮忙,经过科学家多年的研究,我们现在知道,这所有可见的星空,都只是一个远为庞大的系统中的一小部分,这个系统我们叫做银河系。 银河系的形状有如一个中间厚而四周薄的圆饼,圆饼的直径有十万光年之巨,中间称为银河核心,也有五万光年之厚。整个银河系由超过一干亿颗恒星,以及大量的星际尘埃和气体所组成。我们的太阳,则座落在离银河中心三万光年的地方。 银河系是否就是整个宇宙呢?不!原来银河系之于整个宇宙,就有如太阳之于整个银河系一般。宇宙中有数也数不清的银河系,它们之间以数百万光年互相分隔。好像离我们最近之一的仙女座星系,就有二百万光年之遥。 迄今为止。人类已能探索到离我们五十亿光年的太空深处,可是仍未见有尽头。 以星空探险为题材的科幻小说,就是在这样的一个舞台上进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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